案情回顾
阿云系本市市民,一贯表现良好,一次偶然的机会,阿云接触到“收药广告”,从而对接上了非法贩卖医保药品的犯罪团伙,只要持自己或亲属的医保卡到医疗机构开出指定药品,就能低价高卖赚取利润,阿云动心了。
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间,阿云定期与收药人提前联系,然后按照收药人的指示持自己医保卡从医疗机构开出药品,再加价出售给收药人。在两年多的时间内二人通过见面交易、网络支付,累计骗取医保基金人民币四万余元。2020年8月,某区医保局在对医保卡使用情况例行抽查时发现异常,遂将线索转递公安机关。公安机关经侦查查获非法经营的收药人团伙,顺藤摸瓜,也将阿云查获归案。
法院裁判
一审法院判决阿云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罚金人民币一万元;已追缴阿云赃款人民币四万零一百三十三元,发还北京市医疗保障局。
宣判后,阿云不服,上诉至北京三中院。北京三中院经审理认为,阿云于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间多次实施诈骗行为,犯罪时间跨度长,犯罪数额较大,与相对固定的“收药人”形成了犯罪链条,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,且其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,既严重扰乱了医疗秩序,又浪费了医疗资源,社会影响恶劣。原审法院根据阿云犯罪的事实、犯罪的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,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,量刑及在案物品处理适当,审判程序合法,应予维持;故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法官提醒
近年来,针对医疗保障基金的诈骗犯罪案件时有发生,本院也审理了多起相关案件。无论是出租、出借自己的医保卡供他人冒用,还是虚假就医、虚假开药后再行转卖,或者是挂床就医、医患合谋等,都可能构成对医疗保障基金的诈骗犯罪。
医疗保障基金是百姓的“看病钱”“救命钱”,绝不是极个别“聪明人”的谋财之路、生财之道。虚假就医行为会导致医疗保障基金的流失,不仅危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,也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是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市民们要树立法治意识,合法、合理、安全地使用医保基金,不要因法律意识淡漠去触碰犯罪红线,也不要因一己私利成为医保基金的“蛀虫”,否则,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和制裁。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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