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是租客
却从租房中看到“商机”
冒充房东
利用产权证复印件
取得对方信任
骗取租户7.9万元租金后
便更换联系方式,逃之夭夭
以为这样就能跑得了吗?
想太多了吧!
冒名顶替扮房东
2019年5月,高某在大庆高新区一休闲广场A座写字楼承租。租住期间,他认识了写字楼的管理人员。两人关系不错,高某曾受管理人员之托,暂时管理过此广场,因而接触过商服的房产证和一些租户。
高某经济窘迫,便产生歪念,谎称自己是房东,骗取租客钱财。
2019年5月21日,高某持有产权证复印件,骗取了租客尹某的信任,从而收取对方房屋租金1.9万元。
同年8月15日
高某谎称自己是
该广场29号商服的房主
并通过电话和微信等
非面对面接触的方式
采取同样手段
骗取了租客廉某的信任
收取租金及押金共计6万元
得到钱后,高某立即更换了联系方式,离开了大庆。事后,两位租客发现被骗后,立即报警。
2021年6月末,外逃的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这些赃款,他都用于投资和日常花销,早已挥霍一空。
机关算尽终获刑
大庆高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
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可从轻处罚;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愿意接受处罚,可依法从宽处理。
近日,高新区法院根据本案的事实、情节、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以诈骗罪,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责令被告人高某,退赔二被害人共计7.9万元。
生活中
租户被骗事件频频发生
切记,在租房时
要查看房屋的产权证
核对查证其身份信息
谨慎付款
如有任何怀疑
一定尽可能固定证据
以备不时之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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